养老护理员

 考证中心    |      2024-02-02


养老护理员

养老护理员作为新兴职业,将伴随全球老龄化社会的到来,呈现需求大于供给的总趋势。但不可忽视的现状是从业人员素质低、收入低,导致整体水平低。因此,一些有远见的部门及机构非常重视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。

职业能力特征:手指、手臂灵活,动作协调;表达能力与形体知觉较强;有空间感与色觉能力;有一定的学习能力。

工作内容:对初级、中级、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。



生活照料

技术护理

康复护理





心理护理



制度规范

适用对象

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。

申报条件

——初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
(2)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
——中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
(2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
(3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
——高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
(2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
(3)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
——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
(2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。

(3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
职业守则

(1)尊老敬老,以人为本。

(2)服务第一,爱岗敬业。

(3)遵章守法,自律奉献。

基础知识

老年护理基础知识

(1)老年人生理、心理特点。

(2)老年人的护理特点。

(3)老年人的常见疾病。

(4)老年人的营养需求。

(5)养老护理员职业工作须知。

相关法律、法规知识

(1)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。

(2)劳动法的相关知识。

(3)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。

招生简章